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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全国高等艺术院校 中国声乐展演(西南赛区)赛事通知
发布时间:2016-6-23

第五届全国高等艺术院校
中国声乐展演(西南赛区)赛事通知

一、概述
本次大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发展民族音乐艺术为要务。为进一步促进中国声乐艺术的发展,更快地提高全国中国声乐的教学水平,使其在理论上更系统化、学术上更多元化、风格上更民族化、技术上更科学化,更快、更多地培养大量优秀的中国声乐人才。此次赛事由中国民族声乐艺术研究会 、中国音乐学院主办;上海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等全国九所艺术院校协办。我校作为西南赛区选拔试点面向包括: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重庆市、西藏藏族自治区在内的所有设有中国声乐专业的所有高校。

二、分赛区评委名单
江向东 黄金中 穆 兰 谭学胜    唐竹雅
文 雯 王小燕 张 莉 李建英 陈 辉

三、报名要求
1、初选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30日
(由各院校自行组织报名)。
2、报名时间内,选手需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及2寸彩色近照4张交至川音教学楼二楼艺术处。电子表格发至qq邮箱:1067821696@qq.com
3、进入展演的选手需交个人艺术简历一份(千字以内)近
期艺术照或个人生活照一张。
4、西南赛区选手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5、西南地区其他院校师生报名,可采取以个人名义报名的方式报名。

6、2016届本科及研究生应届毕业生不可参加本科组及研究生组报名。


四、展演范围及分组
1、西南地区高等艺术院校在籍的中国声乐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和45岁以下从事本专业教学的在职青年教师。(以下简称高等艺术院校)
2、西南地区师范院校中的音乐学院(系)、艺术学院(系);综合院校中的音乐学院(系)、艺术学院(系);职业艺术学院;高等艺术院校中的音乐教育专业(系)的在籍的学习中国声乐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和45岁以下教学的在职青年教师。(以下简称综合、师范类院校)
3、已获以上院校录取通知书的2016级研究生和2016届本科毕业生。
4、展演由六个组别组成,分别是:
1)高等艺术院校: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教师组
2)综合、师范类院校: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教师组

五、活动日程
展演2个组别各分初选、区选、展演三个阶段进行
1、初选:2016年7月7日——7月8日期间,在四川音乐学院内组织。进入区赛名额由区赛组委会决定。
2、复选:2016年7月10日内在四川音乐学院内进行。
3、决赛及颁奖音乐会:7月11日19:30开始
每个选区产生:
一场展演节目,包括高等艺术院校和综合、师范类院校的教师、研究生、本科生,高等艺术院校和综合、师范类院校选手各占一半;各选区在区选结束后10工作日内将选手名单及选手照片、艺术简历及相关资料送报到决赛组委会。
4、展 演:2016年9月26--30日在中国音乐学院进行。

六、比赛结果
区选结束后,每个选区产生一场展演节目,时间不超过两小时,包含高等艺术院校和综合、师范类院校的教师、研究生、本科生。参加展演节目的曲目必须演唱中国作品,形式可多样,如独唱、对唱、表演唱、中国歌剧片段等,并且展演节目的作品不得重复。

七、奖项设置
1、演唱奖:高等艺术院校的本科生组、研究生组、青年教师组和综合、师范类院校的本科生组、研究生组、青年教师组分别设:
金奖各组1名;各颁发奖杯、获奖证书。
银奖各组2名;各颁发奖杯、获奖证书。
铜奖各组3名。各颁发奖杯、获奖证书。
其余参加决赛选手均获得优秀奖,颁发奖杯、获奖证书。
2、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得金、银、铜奖选手的声乐指导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杯、证书。
3、优秀钢琴伴奏奖:大赛将评选出优秀钢琴伴奏6名。将获得优秀钢琴伴奏奖,颁发优秀钢琴伴奏奖杯、证书。
4、优秀组织奖:对大赛组织工作积极参与、认真负责、操作规范的院校,将颁发优秀组织奖杯、证书。

八、其他说明
1、 整个展演期间,选手的食、宿费用一律自理。需要在展演地住宿的选手,应事先和展演地的组委会办公室取得联系,组委会办公室可协助联络宾馆、酒店。
2、比赛过程中,评委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叫停选手演唱。

九、报名表
1、西南赛区参赛选手报名表下载网址:
http://www.cysmwh.com/news_view.asp?id=2053
2、西南赛区参赛选手报名表接收邮箱:
1067821696@qq.com
3、西南赛区参赛选手报名表接收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6号 四川音乐学院 艺术处(尚美公司办公室)
参赛选手报名表下载(点击下载)



 
友情链接: 四川音乐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艺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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