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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成都金芙蓉音乐比赛流行音乐组赛事评选细则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年龄为16—35周岁(1985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二、参赛事宜
(一)本次大赛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二)本次大赛报名方式为官网报名。
(三)比赛分初赛、决赛两轮次进行。初赛为视频初选,决赛为选手现场演唱,评委打分评定。
(四)组委会将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教授和艺术家进行评审。
(五)组委会有权对选手大赛期间的所有表演进行现场直播、录播、录制、复制及处置(全部或片段改编、剪辑、删减等)、宣传、出版、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等,且无需经选手另行同意及向其支付任何费用。前述录制作品的版权、知识产权归属于组委会,选手不得进行商业营利之目的使用前述录制作品。
(六)所有选手一旦参赛,即表明自己承认本章程,须遵从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七)参赛选手须准时按序参赛,赛前点名未到,视为自动弃权。
(八)所有选手须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服从组委会的安排调度和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对比赛过程如有异议,请向赛事监审处反映。对不服从组委会安排严重影响比赛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九)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延期或取消活动,组委会将及时通知。
三、报名须知
登陆大赛官网(http://www.cysmwh.com/),下载报名表格,完整填写后将个人近期彩色正面高清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扫描件、报名表和视频资料发送至邮箱cysmwhcb@sina.com。
注:报名材料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组委会有权要求演奏者补充材料。
四、初赛报送资料
本届大赛初赛报送曲目以视频的方式,在2020年10月31日前与其他资料一同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经过初赛评选后,将于2020年11月7日前在大赛专题页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复赛入围名单。
(一)摄像机必须是一个固定机位,并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唱者的面容清晰可见,歌声连贯清楚。
(二)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金芙蓉组委会前6个月内录制完成的。
(三)视频录像必须由参赛者本人演唱,视频中不得有显示参赛选手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
(四)报送视频不得进行任何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同步,如违反此项要求组委会将有权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
(五)所有参赛曲目,必须是同一时段、在同一场地、连贯演唱情况下收录的。
(六)录制时光线明亮,视频为.mp4格式,视频画面比例为16:9,因录像质量影响评选成绩的后果自负。
(七)报送视频资料组委会不予退还。
五、评分标准
(一)比赛评分以百分制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总和除以有效记分人数所得平均分,即为该选手此轮比赛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将选拔出12位选手进入决赛。
(二)如出现相同成绩则评为并列,并列名次就高不就低。出现并列名次后,下一获奖等级自动减少相应的名额。
六、奖励办法
(一)比赛设等次奖和优秀奖。等次奖将颁发奖状与奖金,优秀奖将颁发奖状。
(二)流行音乐组设置金芙蓉奖1名,奖金人民币30000元;银芙蓉2名,奖金人民币20000元;铜芙蓉3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以上奖金均含个人所得税)以及优秀奖若干名。
(三)邀请部分获奖选手参加颁奖音乐会演出。
(四)流行音乐组推送金芙蓉原创流行歌手奖10名,有机会参加青年音乐人才展演以及获得第六届音乐创意人才扶持项目扶持的以下资源:
1、入选重点扶持名单的音乐人,录制个人数字单曲或专辑以及配套推广宣传资源;
2、入选音乐人纳入音乐节联盟人才资源库,提供参加国内各大知名音乐节的机会;
3、举办音乐人才与知名音乐制作公司、经纪公司、主流直播平台及行业专家的双向推介会,帮助入选音乐人获得更多职业发展机会;
4、在中国(北京)国际演艺博览会期间,为入选优秀音乐人举办专场Showcase,邀请国内外演出经纪公司、音乐节主办公司以及知名经纪人观摩;
5、设立人才扶持专项基金,用于对入选音乐人参加演出活动进行补贴;
6、选拔表现突出的音乐人赴西南偏南音乐节进行学习、观摩,开拓青年音乐人视野,创新思维,提升水平。
七、比赛日期
(一)本届大赛初赛报送日期为2020年10月2日至10月31日。
(二)初赛结束后,于2020年11月7日前公布复赛入围名单。决赛拟于2020年12月1日在成都举行,时间、地点详见大赛专题页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八、参赛曲目
(一)曲目要求
1、初赛
自选曲目1首
2、决赛
自选曲目1首

注:(1)初赛自选曲目一首,决赛自选曲目一首。可以是非原创作品。如有原创作品,需为2018年1月1日之后的创作,作品形式应具有创新性,风格鲜明、特色突出;鼓励跨界合作的音乐创作,鼓励中国民族音乐的传承和创作;报送人须为音乐作品的原创作者或原创作者之一,所提交作品及音像资料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如参赛选手隐瞒、虚报原创作品信息,组委会查实后有权要求选手退赛并取消名次,所产生的损失及赔偿相关事宜均由选手个人负责。
(2)参赛作品内容应反映时代精神与美好生活,健康向上、传递正能量。
(二)曲目范围
包括民谣、爵士乐、摇滚、电子音乐等流行音乐作品。
九、比赛要求
(一)决赛演唱者演唱的时长高于五分钟将被喊停,不影响比赛成绩;进场与退场时间不算入演唱时间内。
(二)请选手自行带高音质伴奏或自带乐器伴奏。
(三)决赛出场顺序由参赛者抽签结果决定,如无法参加抽签会的选手,将由赛事组委会代理抽签,参加者必须遵从该抽签结果所定的出场顺序进行比赛。
十、比赛咨询
联 系 人:曲老师
咨询电话:028-6830 3363
184-2811-3363


附件:第四届成都”金芙蓉”音乐比赛选手报名表

成都“金芙蓉”音乐比赛组委会

 
友情链接: 四川音乐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艺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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